问:吉姆面临一个上坡球位的铁杆击球。在他做好击球准备并已开始上杆后,球移动了,他没有停止挥杆并击了球,球停在球洞区旁。根据规则18-2,吉姆受到一杆的处罚。随后,吉姆在比洞赛中的对手—哈里打了第2杆。当两位球员来到球洞区旁时,吉姆告诉哈里他被罚了一杆,故此他已完成了三杆而不是两杆。吉姆这样做是否恰当呢?
答:(他这样做)不恰当!规则9-2是这样阐述的:受到处罚的球员应“尽快”向对手通
报,除非他显然正在按照规则有关处罚的处置程序行动,而且该行动是在对手的观察之下。由于吉姆受处罚的情况未在对手的观察之下,而吉姆等在那里准备通知哈里,这样的话,吉姆就会被认为是在该洞向对手提供了错误的信息,他应在该洞负。规则背后的含义告诉我们:球员的策略和打法会受到错误信息的影响。
比如说,如果当哈里知道吉姆已完成三杆时,就可以在他的下一杆选择对准球洞区中间的安全打法。总之,球员应当在其对手进行下一杆击球前通报。但是“尽快”一词的意思是,球员尽最大可能将自己受罚的情况通知对手,而非所有情况下都必须这样做。比如,当对手在距离球员很远的地方并很快打了球。
以上所述仅限于比洞赛。
那么下列情况又当如何?
问:吉姆在做好击球准备并已开始上杆后,球移动了,他击了球,但并未意识到按规则应当罚一杆。他的对手哈里随后也打了球。当二人同行时,吉姆告诉哈里当他挥杆时球移动了。应如何判罚?答:吉姆该洞负,因为他未将其受罚情况尽快通告哈里,吉姆未意识到(或不懂规则)应当受罚与此无关。
定义解释:
击球准备:(address)对球做好站位并准备击球时的身体状态,包括根据击球方向选定两脚的位置,然后将球杆杆面对准球这一系列的动作。规则规定,球员做好站位,球杆接触地面即为击球准备。但是在障碍区内,球员做好站位时即为击球准备。
比洞赛:(match play)不是以一轮而是以各洞的杆数进行对抗,比赛与其他组的球员无关,只是同组的球员对抗,一轮中赢得的洞数多者为胜者的比赛方式。也是最早使用的历史最长的高尔夫球比赛方式。常见的比赛方式有:个人赛、三人二球赛、四人二球赛、三球赛、最佳球赛、四球赛。